共青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东团字〔2021〕 1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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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21届“东海杯”新生篮球比赛的通知
各学院团委:
为全面展现我校学生优良的精神风貌,以新思想引领全民健身新实践,营造健康活力和谐的校园运动氛围,校团委特举办第21届“东海杯”新生篮球赛。通过比赛展现我校新生健美活力,并借此丰富学生课余生活,提高学生全面素质,增进各学院之间友谊,同时建立良性竞争和相互合作的团队精神。
现将本次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主办单位:
共青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承办单位:
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
赛事组委会:
校学生会体育部
二、参赛单位:
(1)经管学院 (2)艺术设计学院 (3)机电学院
(4)护理学院 (5)教育学院 (6)航空学院
(7)传媒学院 (8)继教学院
三、比赛时间:
2021年10月中旬(具体以通知为准)
比赛地点:
室内篮球场(体育馆2楼)
报名截止日期:
请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报名表交于校团委
六、疫情防控预案
鉴于今年特殊的内外环境,按照《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》《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》《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等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预案,本次篮球赛采取无观众比赛。全体运动员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内。
附件:
第21届“东海杯”新生篮球赛比赛报名表
关于新生篮球赛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
共青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21年9月30日
附件1:
第21届“东海杯”新生篮球赛比赛报名表
参赛单位:(盖章) 填表日期:2021年 月 日
领队 | 联系电话 | ||||||
教练 | 联系电话 | ||||||
联络员 | 联系电话 | ||||||
序号 | 班 级 | 姓 名 | 学 号 | 身份证号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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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说明:
1、参赛选手必须为本院21级新生,退伍、留级、非本学院学生不可参赛,一经举报核实取消本届比赛资格。
2、领队为各参赛单位分团委书记;教练员为各学院体育部部长;联络员应为本参赛队队长。
3、报名表须由各单位填写后盖章(院办代章)。
4、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,请各参赛单位谨慎填报。
5、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0日。
附件2:
关于新生篮球赛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
为了保证新生篮球赛的顺利进行,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规范赛场秩序,制止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,保护运动员、教练员、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以及各学院参赛单位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》(二〇二一年版,以下简称《学生手册》)、《中国篮球协会章程》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:所有参赛人员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齐,并将身份证或学生证交予赛场工作人员,比赛开始15分钟后,未交齐比赛所需最低人数(5人)的参赛队伍,取消该参赛队伍本场比赛资格,判0:20负。
第二条:比赛期间各学团委老师以及各参赛单位体育部部长需全程在场,比赛开始前现场签字方能开始,若没有按照规定完成签字,比赛不得开始,延时15分钟后,仍没有完成此项流程,取消该参赛队伍本场比赛资格,判0:20负。
第三条:无法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的,禁止上场比赛。如若有未报名选手上场参加比赛的, 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该参赛队伍本届新生篮球赛比赛资格。
第四条:比赛期间,除各学院体育部长外禁止靠近技术台。经反复提醒,不听劝告,判令该队技术犯规一次。
:比赛期间,参赛队员具有以下行为的,根据情况的轻重,处以警告、罚出场外、取消该队员当届赛事参赛资格、取消该参赛队伍本场比赛资格,判0:20负,以及取消该队当届赛事比赛资格等处罚。
1、口吐脏字,或带有侮辱性、指责性、挑斗性语言的;
2、掷球攻击、持球攻击或吐唾沫等侮辱、侵犯或威胁裁判员、教练员、运动员、工作人员或观众等行为。
第六条:各参赛队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大声喊叫,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。经裁判警告无效时,判罚该队教练员技术犯规一次。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辱骂裁判员、对方队员、记录台工作人员,经警告无效时,判教练员技术犯规。若重犯,则立即取消该教练员该场比赛的临场指挥资格。
第七条:比赛期间,运动员用手或以身体任何部位对裁判员、对方运动员、工作人员或观众有推、击、踢等攻击行为者,由该队员所在学院负责人带离比赛场地,并取消当届赛事参赛资格。
第八条:比赛期间,对故意扰乱赛场秩序者;不尊重记录台工作的人员,或指责、威胁裁判员者,处以警告、罚出场外、取消该队员当届赛事参赛资格、取消该参赛队伍本场比赛资格,判0:20负,以及取消该队当届赛事比赛资格等处罚。
第九条:比赛期间如出现双方参赛队员打架、斗殴等恶性事件,则取消当届参赛资格,对相关参赛队伍处以停赛两年处罚;相关人员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第十条:比赛期间,若参赛一方故意寻衅滋事,对方未出手;滋事方,取消当届参赛资格,并对其处以停赛两年处罚,相关人员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第十一条:比赛期间,出现恶意侵犯他队,使得他队无法正常比赛,根据现场裁判、工作人员的反映情况,处以警告、罚出场外、取消该队员当届赛事参赛资格、取消该参赛队伍本场比赛资格,判0:20负,以及取消该队当届赛事比赛资格等处罚。
第十二条:比赛期间,凡有寻衅闹事、恶意煽动观众、不尊重观众、扰乱赛场秩序的非参赛人员, 由该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带离比赛场地,并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第十三条:比赛结束之后队员相互致意、队员与裁判员以及对方教练员致意,球队离开球队席后整洁无遗留垃圾,如违反将取消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评选资格。
第十四条:赛事举办期间以及结束以后,因篮球赛而引发打架闹事的恶性事件,若涉及到参赛运动员,则取消该参赛学院当届比赛成绩,如有名次,没收奖牌及奖状并禁赛两年;相关参与人员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,以上未尽事宜由新生篮球赛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,并有根据突发事件补充、修改此《办法》。
共青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21年9月30日